3)0875 十科举人_北朝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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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察举制的范畴,因为这一时期考生的范畴还只在于官学、郡学与州郡贡士,与前代没有显着的区别。

  隋炀帝年间下诏“十科举人”,着令五品以上官员按照十科标准举荐人才,所谓的十科便是“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臂力骁壮”,有一于此,不必求备,待以不次,随才擢升。

  这样一来,无论是乡贡贡士的范围,还是选授的标准都大大放宽。与此同时,在明经、秀才等察举常科之外,进士科也正式出现,选才的途径进一步增加。进士科需策时务,时务就是当下发生的事情要务,如此一来选士的标准也变得更加灵活且务实。

  有了这些选士之法的开拓和创新,到了唐高祖武德年间,进一步又扩大了参加考选的范围,不再只局限于官学乡贡等选士,凡诸才士亦可自举。由此科举作为一种选才制度,才算是初步形成。

  人对新事物的理解和接受,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见识之外的人事往往欠缺一个想象的能力。科举作为一个更有活力的选士方法,或许在表面的形式上谈不上有巨大的开创,但是对上下阶级的洞穿这一内核力量,却是需要时间来凝聚。

  襄阳城不只有选人院,梁王萧詧在时便已有州学,而台府移镇于此后,穰城府学也一并迁移而来。但是讲到距离仕途最近的,无疑开始一考便可进士的选人院。

  因此选人院也成了有志出仕、希望加入台府统治的时流们的首选目标,再加上之前襄阳时流争与台府功士联姻,李泰为了投桃报李便也给他们发放了众多的选人资格。

  如今选人院也是人满为患,在学选人足足达到了上千众之多,其中不乏才器猥下之徒掺杂其中。

  对此台府的应对是将这些生徒分为自费与公费两种,之前的举人试与院中旬月考试名列前茅者都可获得台府的专项补贴,可以保证衣食与学习的消耗甚至还能有所盈余。但是其他大部分生徒,则就需要自费了,而且缴费数额还不低。

  同时对于选人院的选士标准,李泰规定要奉行一个宽进严出的模式。凡境内豪强大族,只要愿意都可以将家中子弟送来选人院接受培训学习,但是台府选士的标准却绝不会放宽。如果愿意的话,家中财力也允许,这些人可以在选人院做上一辈子的后备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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