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章_开封有猫,小凤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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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歹有把匕首也能有用武之地不是?

  决定了,明天找地方买把匕首防身,闲时也能杀条鱼,宰个鸡神马的,一物多用。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因为没有武器,恶向胆边生的小凤姑娘最终没能向荒郊野外的野兽做出什么不和谐的暴力行为。

  不能不说,这也是种遗憾。

  饿着肚子,抱着遗憾,小凤姑娘蜷缩在火堆边就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天色大亮,火堆早已燃尽。

  肚子扁扁的陆小凤到河边洗了脸,对着河水重新梳了头,把包裹系到背上,决定上路。

  得赶紧找个地方弄点吃的东西垫吧垫吧,否则真的太虐身了。

  小凤姑娘用着最最淳朴环保的11路车走了很久,近午时分才惊喜地看到一座茶寮。

  这简直就是喜大普奔啊!

  一口气跑进茶寮,要了吃食。即使只是简单的馒头包子和烧肉,对陆小凤而言那也是珍馐佳肴一般的美味。

  吃饱喝足,不甚雅观地打了两个饱嗝,迎着茶寮众人的侧目,小凤姑娘又点了一些馒头熟肉当干粮。

  然后,坐在位置上歇脚。

  歇够了,陆小凤收拾收拾便离开了茶寮,大踏步上了官道。

  刚才她打听过了,顺着官道一路向北,很快就能到达汴梁城,估摸着大约也就三十四里的路程。

  东京汴梁啊,大宋朝鼎鼎有名的开封府,就是不知道那里现在有没有包青天。

  怀揣着对后世闻名青天包黑子的无限崇敬之情,陆小凤欢快无比地朝着汴梁而去。

  不过,有句俗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

  话说,一颗红心向汴梁的小凤姑娘离开茶寮不到五里路碰到了一队官兵,瞧模样有点儿像影视剧里外出打猎归来的德行。

  只是,为首的是位挺俊的年轻小伙儿,看模样不过十七八。穿锦衣束金冠,玉腰带,银马鞍,端得是富贵逼人眼。很有几分少年意气风发,谁与争锋的牛叉劲儿。

  陆小凤粗粗就这么打量了那么一眼,并且是很老百姓地避让到路边瞻仰的。

  老实说,初来乍到的,她其实对这个时代挺好奇的,无论人与事。

  一队人呼呼啦啦的就奔过去了,扬起一地黄尘。

  小凤姑娘吐出嘴里被呛到的尘埃,对古代这种原生态的马路表示了极度的不舒爽。这虽然比汽车尾气环保点,但根本上它还是挺有害健康的好不好。

  小凤姑娘心里的腹诽还没正式开始,就听一阵疾雨似的马蹄声,那队人马呼啦啦的特么地又奔了回来。

  这是要闹哪样儿?

  陆小凤站在路边打算目送这队抽风的队伍刮过去。

  结果,人家当先一人在她面前来了个急拉马,刹住了。

  马上的俊小伙翻身下马,用马鞭直接挑起了她的下巴。

  怎么地?

  这是被调戏、被强抢的前奏吗?

  小凤姑娘体内的暴力份子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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