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四章 哦,我知道了_我当的哥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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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干涉。

  这就好比你家住在村里临街,正好开个小卖部一样。

  而拿到钱的陈书记,心态也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以前觉得杨瑞搞这个进口虾的养殖是属于发展商业,但自打卖房的钱落袋之后,杨瑞想要干什么,他就并不太关心了。

  他的任务就是帮着他垒池子,池子垒好之后,他养虾也好,养鱼也罢,能养最好,不养也没事,地放着也无所谓,反正钱已经拿到了。

  “我?在胶南呢。”应付了一下陈书记,杨瑞这才跟老吴说起来。

  “还接单呢?”

  听说杨瑞在胶南,老吴有些哭笑不得,他觉得杨瑞很忙,却没想到他居然忙这个。在他的理念中,既然有了自己的事业,就该把所有心思都放在自己的事业上。

  跑滴滴不是不行,但比如杨瑞这种创业初期的,就不应该再把时间浪费在赚那种小钱的事儿上。

  “呃……啊,是啊。”杨瑞支支吾吾,倒也没解释。

  老吴没听出他的犹豫,直接说道“有个事儿我得给你通个气,你要有个心理准备。”

  “啊,吴哥,你说。”

  老吴略一沉默,组织了一下语言,这才道“前段时间,王局长跟我提了个事儿……”

  说着,老吴就将原本停车场原本两个鱼塘的主任到区里闹的事情简单跟杨瑞说了下。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他,一来是他那会很忙,二来是觉得他那边甲方刚刚回款,他自己的经济实力空前雄厚,觉得即便那家人将事情闹大了,他咬咬牙也不是不能撑杨瑞一手。

  可现在情况就又有了新的变化。

  人家该闹的还是在闹,而且这会儿隐隐有种要引起市领导注意的地步。

  按照衙门里的做法,类似这种纠纷,他们即便知道那家人本来就不是什么“良善人家”,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一定会是各打五十大板。

  取一个平衡,还能让两家都说不出什么,毕竟,杨瑞在拿这块地的时候,也存在违规的情况,这是不可更改的前提。

  而老吴这会儿,想要再用钱撑一手杨瑞,已然有些有心无力了。

  因为……他除了还给自己战友和郑鑫海接近三千万的资金之后,又花了五百多万将自己闺女的公司给买了下来……

  要说硬撑杨瑞一手,也不是不行。但问题是他是商人,而杨瑞是朋友又不是他儿子,他不可能为了杨瑞让自己的公司在财务上受影响。

  之前老吴也想过办法,比如,联系一下郑鑫海。奈何郑鑫海这会儿根本就不知道去哪儿了,diànhuà也一直都是关机状态,不仅是他,连亮子也是。

  是以,老吴就不得不联系杨瑞告诉他,做好准备,如果想要继续平稳地经营他的停车场,就要在最多三个月之内筹集到至少八十万的资金。

  六十万用来填补土地局的转让金缺口,剩下的二十万用来保证银行利息还款和日常的经营。

  他知道杨瑞没钱,百万负翁一个,给杨瑞打这个diànhuà,是想问问他能不能联系到郑鑫海,至少,他手里还有自己前不久刚刚给他打过去七百多万。以他跟杨瑞的关系,老吴觉得就算白借不要利息,郑鑫海也是会解囊的。

  “哦,我知道了。”

  待老吴苦口婆心地说完,杨瑞只是微微一愣,淡淡地应了句。

  “知道了?你知道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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