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37章_我当男装大佬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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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疤都被画了出来,就像面对镜子一样。

  足以证明,绘画人的用心,画作给人带来了温馨的感觉,背景色不再是寄秋之前那种纯颜料,而是通过长时间在调色板调出来的暖色调。

  “简直是太……神奇了。”雅各布吃惊地捂住嘴,他之前不是没有见过小主人画的作品,但从不当回事,只把它看作少年的涂鸦。

  “有一些细节还没有到位,我还需要一点时间。”寄秋将手中的画刷投到不远处的铁皮水桶里,那里面已经放了很多粗细不一的画笔,水的颜色已经变得浑浊。

  “你的老师说的没错,你比我想象的还要有天赋。”唐泰斯不顾少年身上未干的颜料,用力抱住她,“我爱你,儿子。”

  寄秋被这浓烈直白的爱意扑了一脸,神色变得懵懂,唐泰斯怎么了,怎么突然这么说?!

  不过长时间泡画室这一举动还是引来了男人强烈的谴责,回到基督山后,他给画室配了一把锁,钥匙交给雅各布保管,保证画室每天只在下午对寄秋开放,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唐泰斯会亲自提着她的领子,强制让她入睡。

  画室的使用时间被缩短,寄秋不得不背着画板外出寻找灵感。

  久而久之,她开始不满足于大量的时间被用在走路上。要问她为何不坐马车,因为坐马车在寄秋潜意识里被认为办事才坐的,经常错过路上绝美的风景。

  “我需要一个代步工具。”寄秋对唐泰斯说道,她想让男人给她买一匹小马驹,上辈子跟丹尼尔相处,使她对马这一动物抱有极大的好感,认为这些马儿通人性,还帅气。她这辈子还有机会陪一匹小马长大。

  唐泰斯瞥了一眼身边的雅各布,后者立马拍拍胸膛,表示这件事包在他身上。

  两天后,寄秋神情严肃地盯着面前的生物……

  一头驴。

  一头油光水滑的小毛驴。

  “咴咴~~~”小毛驴扯了扯绑在自己脖子上的麻绳,不安地踢踏着自己的小蹄子。

  “这就是你找来的坐骑?”寄秋问一旁的雅各布。

  “是的,少爷。我听卖驴的人介绍,它是所有崽子中最温顺的一只,还很黏人。”雅各布笑得像一朵花一样。

  “噢,我以为你会给我买匹马的。”寄秋扯了扯嘴角,还是任命地将手放在小毛驴黑黝黝的脑袋上摸了摸,小毛驴温顺地拿脑袋轻轻拱着她的手心。

  雅各布嘴张成‘o’型,他拼命摇了摇头,“马大部分都很凶悍,万一您要是摔下马,主人肯定会把我的皮扒下来。”

  “而且……您至少要再长一长吧。”

  寄秋摸了摸脑袋,“你最后一句话可以不用说出来。”

  她将小毛驴交给阿里,决定自己要是养点什么小动物,都给阿里照顾了。

  阿里豆豆眼都亮了起来,他将手放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接过寄秋手中的牵引绳,“它好小啊,是不是刚离开母亲啊?”

  寄秋估摸了一下小毛驴的大小,“大概?可能有三个月了吧。”

  阿里伸手试探着摸了一下小毛驴的颈部,“少爷,您给它起名字了吗?”

  “名字?”寄秋看着面前黑不溜秋的小毛驴,联想到上午刚吃的李子,再加上它小模样还挺俊秀,“就叫它小李子吧,正好跟小桔子成为好兄弟。”

  阿里小心翼翼地牵着小毛驴走了几步,说是要找些谷草喂喂它。

  就这样,寄秋拥有了第一个坐骑,她写生的时候就骑着小毛驴到处乱蹿,走遍了整个基督山,甚至外出游玩的时候,都会将小李子一起带上。

  伯爵对于雅各布的选择十分满意,赏赐了他一笔小费,小小的崽子骑着小小的毛驴,看得唐泰斯心都软乎乎的。

  小李子到来之后,小桔子彻底失宠了,但对于小猫咪来说就是天大的好事,再也没有粗鲁的人类每天都找它贴贴了。

  寄秋抱着小毛驴在怀里一阵揉弄,小李子只会老实地呆在她怀里,像一个毛绒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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