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42章_我当男装大佬的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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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阉伶在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十分盛行,牢牢把控着乐坛,起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

  也就是说,全世界最道,她看着台上神情冷漠的男人,心中没有一丝波澜,那句不人道不是她产生同情,而是对比后世律法得出来的结论。

  “别担心,我宁愿去码头搬货,也不会把你送到歌剧院。”唐泰斯看着小崽子认真的小脸,失笑地说道。

  “那我也得有那种天赋才行。”寄秋对自己认知很清楚,她为了伪装身份,把嗓音磨练的比普通女孩还粗,更别提专门让自己嗓音变得圆润的男童。

  唐泰斯并没有回答寄秋的话,他曾经睡不着的时候,贴心小盔甲给他唱摇篮曲,搞得他一晚上梦回伊芙堡监狱。

  第一位歌手退场后,第二位阉伶走上舞台,台下的掌声比刚才还要热烈一些。

  寄秋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这真的不是女人假扮的吗?”她看了一下手中的票据,这位阉伶叫乔万尼?格罗西。

  舞台上的格罗西身姿妙曼,身穿洁白的古希腊长袍,头戴着金色的桂冠,举止有些羞涩。

  寄秋靠着前排的位置,可以看到他眼神温柔,让人想起林间的小鹿,五官柔和清丽,即使你知道他的身份,也依然被他整个人所吸引。

  “他好漂亮啊。”寄秋说道,她经历那么多世界,也找不出一个比格罗西还要美丽的男女,看着这张脸,都可以让人面不改色吃下几块黑面包。

  “嗯。”唐泰斯也短暂地失神了一下,回过神来立马检查寄秋的状态,确认她眼中只是欣赏,没有别人眼中那种作呕的眼神之后,松了一口气,他的崽还是个孩子呢。

  格罗西是这场歌剧《奥菲欧》的女主角优利狄玺,是一场关于希腊神话歌剧。

  舞台上铺上了绿色的幕布,展现平原的场景。牧羊人和河川女神在平台第一层歌颂着奥菲欧和优利狄玺的爱情。

  寄秋听到格罗西开口,单凭声音来讲的话,他的唱腔不如上一位阉伶柔美。

  但外表给他加了很多分,追求美的事物是人类的本能。意大利人陶醉在格罗西的美貌下,为他的一举一动倾倒。

  这个时代的歌剧都喜欢以悲剧结尾,奥菲欧最终没有救回优利狄玺,独自回到了天堂。剧场里传来抽泣的声音。

  “扮演的奥菲欧也是阉伶吗?”寄秋不确定地开口,她看到男演员高大的身形,一时间有些不确定。

  “不是。”唐泰斯回答道,“他们很好分辨的,没有例外。”

  寄秋这才想到,这个时代可没有健身的概念,即使是唐泰斯天天大清早起来练剑,也是为了决斗做准备。

  看完演出,唐泰斯站起身,示意寄秋跟上,“我们该回家了,西蒙。”

  寄秋慢吞吞地从椅子上下来,小步跟在他身后,出了剧院之后,她看到唐泰斯的手下跑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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