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抓住了,可真就不好玩啦!
来吧!
上吧!
啃骨头吧!
谁怕谁呀,啊?
只要你敢啃,我就敢啃!
谁先啃谁是狗!
你不啃我也不啃!
这种事儿,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也不怕你!
哼哼哼哼……
心里面这么想着,众人虽然一脸疑惑不解的样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但是谁也不肯率先跳出来当出头鸟。
若不然,被别人一枪给毙了,只怕到最后还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死的呢!
还是随人顾性命,该识时务为俊杰的时候,自当识时务为俊杰。
这可不仅仅事关自己身家性命,哪个人背后不是一大家族的性命背着?
若不然,又何必如此卑躬屈膝、低声下气地活着?
连‘亡国奴’的帽子都扣上了,还怕受这点气?
是不是?
嗯,因此呢,就在现场一片诡异而肃静的气氛之下,罗格继续不怀好意地微笑着,喝令道:“抬上来吧!”
于是抬上来。
嗯…实际是也不是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嘛!
也就是一罐子一罐子的热汤罢了。
只不过这次分配给每个人的罐子,要比之前那一灌鲜汤更大出一倍有余而已。
但这也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呀!
呃,或许咱们是误会人家了?
或许人家真的只是杀猪宰羊,想要宴请咱们啃几块骨头而已?
嗯嗯,也许是吧!
好吧,既然如此……
在这样的思想理念的引导之下,便有人将手中的夹子(他们习惯使用夹子,就和我们习惯使用筷子是一个道理)伸进新端上来的罐子里面,搅了一下:嘿,还真有骨头!
捞起来一看:竟然是一条人(或者说哥布林)的手臂!(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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