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三十八章 南赣形势_我,大明头号反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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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才是。”

  “王司长莫急,先在泰和住上几日,容我安排一番!”

  “好,那就有劳萧参将了。”

  赣州还不是义军的地盘,在没弄清赣州形势之前,王忠毅可不敢随意进去,万一被官兵或是山贼给抓住了,那可就危险了。

  谷/span王忠毅只好带着两位传教士和几名随从在泰和先行住下。

  泰和知县余文硕得知刑法司的司长在城里,忙带人前来问候,一同而来的还有泰和县负责刑罚的三名署长。

  判决署的署长钟其文,缉拿署的署长全月峰,巡检署的署长周生良。

  这三人负责全县的所有刑事民事官司。

  按照莫谦的部署,刑法司的衙门在县一级称为署,府一级称为院,省一级则为司,三司之上还有中央的机构,总司长便是王忠毅,负责全部的关于法律的案件。

  三人看到总司长在这,自然不敢托大,忙不迭的赶紧行礼。

  “属下钟其文。”

  “属下全月峰。”

  “属下周生良。”

  “见过总司长!”

  “三位不必多礼,我只是路过而已,不过虽然是路过,但是也得考察一番你们的政绩,自上任后,泰和县可有出现过冤假错案?”

  负责审判钟其文站出来回答道:“禀总司长,自今年以来,泰和县一共处理了三十七件案子,其中民生纠纷案三十六起,凶杀案一起,三十七件案子,全都秉公宣判的。”

  “嗯,做的好,作为执法者,你们手中握着的是决定他人生死的权利,切记不可随意断案,一定要多走,多看,多听,做到没有冤案才行。”

  “是!”

  三人被王忠毅告诫了一番,便退了出去。

  三天后,萧兆洪找到王忠毅,说已经找到一条南下的路了。

  萧兆洪说:“王司长,明日会有一支从商队从泰和南下去广州,司长可混入商队之中,一同前往。”

  “好,就这么办!”

  第二天一早,王忠毅拎着两个洋人和三个仆从混入了商队里,为了不让人怀疑,王忠毅连自己坐的船都舍弃了,转而上了商队的货船,跟商队混在一起,一块南下。

  商队是从南昌出发的,虽然莫谦已经占了江西的四分之三,但是南昌和赣州只见仍然有商业上的往来。

  赣州多山,产出的粮食不多,导致当地大米价格远高于南昌。

  南昌的米商向莫谦请求允许从南昌贩米运往赣州出售,莫谦考虑一番后,同意了商人们的请求,但是却严格的管控大米数量以及贩米的商户,全南昌也只有三家米行有资格运米南下售卖。

  而且莫谦要求每家每个月运出南昌的大米不能高于三千石。

  米商们虽然知得到三千石的额度,但是为了赚钱,他们不得不同意。

  一石大米从南昌卖到赣州,每石能赚一两多银子,三千石一个月便能赚三千两,虽然不多,但也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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