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三十八:邺水之行_满朝欢[伪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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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察觉,如若不是已经被结果了,那便是不知何时中了迷药。

  曲默掀开被褥,猫着腰悄悄下床,走到里间曲鉴卿睡的屋子,轻轻将他拍醒。

  幸而曲鉴卿浅眠,乍一醒,将要出声询问时,便曲默被捂住了嘴,而后见曲默朝自己比着口型:“屋外有人”。

  曲默松开手,指着衣柜,压低了声音,趴在曲鉴卿耳边道:“侍卫中了迷药,但这刺客人手不多……你先躲在衣柜旁的屏风后面,待我将刺客引开了,你便下楼去……”

  然而不等曲默说完,便有一支箭刺破窗棂射了进来,正中床榻。

  曲默推着曲鉴卿避开,但脚步踏在地板上的声响却暴露了房中的人还醒着。

  而后房门便被从外一脚踢开,四五个脸蒙黑布的人持剑冲了进来。

  曲默也顾不得什么屏风不屏风了,匆忙间只来得及道了一句:“站我后头……”

  话落,便拔剑出鞘,与黑衣人缠斗了起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曲默身上的佩剑,是吴仲辽特地命匠人取精铁锻造的,剑身长、带着轻微的弧度,两面都嵌有放血槽,一旦刺中,用剑人手腕稍稍用力一旋,血便会顺着刺口喷涌而出,再难止住。

  说它是一柄剑也可,说它是一把长而稍细的刀也无有不妥。

  吴仲辽所用原是厚背宽刀,他看中曲默是个好苗子,一心想将刀法传授给他,而曲默又少时习剑,到北疆时已年纪不小,实在难以摈弃用剑的手法。

  吴仲辽索性折中而授,命铸了这把似剑又像刀的武器给曲默。

  剑法轻盈飘逸,而刀法蛮横霸道。

  吴仲辽虽只取其一,但曲默在武学上却极有天赋,得了这武器之后,更是将两者融合归为己用。

  和比武擂台上的花拳绣腿不同,刺客这行当做的是要命的买卖,行刺不成便会丢了身家性命,故而挥砍出去的每一剑都至关重要,讲究凌厉、精准又不能失了轻盈,否则大刀阔斧地碰撞了房中摆设,引得外人惊觉,那便不能全身而退。

  故而刺客多用短刃而非长刀,用匕首而非长剑。

  许是曲默这两年进益不少,又或是这五名刺客未能悟到身为刺客的要领。

  在曲默眼中这几名刺客个个手持长剑,剑花挽得漂亮又晃眼,然而刺出去的剑时却绵软无力,破绽百出,所以缠斗时倒也不多凶险。

  但刺客胜在人多,妄想将曲默拖住,再分人去击杀曲鉴卿。可曲鉴卿就站在床榻边上,离刺客不过五步之遥,如若没有曲默,他必死无疑。然而曲默却结结实实挡在曲鉴卿前面,他手中的剑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让这几名本就技艺不精的刺客更为束手无策。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如此这般数次未果后,反倒刺客其中一人被曲默刺穿了肚肠,但不待曲默空出手来补上一刀,那刺客自己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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